•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495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兴城街道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工委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街道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街道立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定街道党政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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