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080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兴城街道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01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街道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栏。
2、会议公开。主要结合有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在会上公开。
3、网上公开。街道依托枣庄高新区政府网站对应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做好公开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理论及业务培训,提升思想认识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具体实施技能。
(二)加强培训。加强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加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认识,促进更好的开展工作。
(三)加强监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要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