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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履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生产企业,可以经销自产的易制毒化学品。但是,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经销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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