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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十人以上安全事故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安全事故的;(三)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承担安全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行为,在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其行为手段、主观过错程度、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大小及其获利情......
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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