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条 用时0.016秒
材料,并根据上述相关证据情况对该店经营者陈子侠进行了询问调查确认。查证了,当事人枣庄高新区传玉猪头肉店(田传玉)确实存在加工经营不合格猪头肉的行为。认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询问笔录1份 ;......
发布时间:2022.09.15
鲜、冻畜禽肉是日常餐饮消费的常备食材,局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各类畜禽肉时,要认真鉴别、查看票据、依法维权: 一、正规经营是关键,进货渠道有保障 购买时请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此类经营者进货渠道正规,肉品质量相对有保证。 二、检疫检验......
发布时间:2022.08.10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