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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等)交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存档。四、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对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满足上述条件,每吸纳1名退役......
发布时间: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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