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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
发布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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