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当引导和支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方式方法创新。第六章 教育培训机构第二十八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各级党委(党组)和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
发布时间:2024.01.01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