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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18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过期,目前高新区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区国土住建局委托编制。 ......
发布时间:2023.03.15
要包括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服务过程信息、服务质量管理信息等三类,各机构可根据实际增加其他公开事项。 (一)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法人登记情况、备案信息、相关资质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服务资源信息。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公开可提供服务的老......
发布时间:2023.01.04
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具体按以下条件确定: (一)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科研机构和公办高等学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 (二)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
发布时间:2022.10.12
主体的清算组备案及注销登记。市场主体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五、适用情形1.因市场主体已经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市场主体无法正常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
发布时间:2022.06.14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过期,目前高新区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区国土住建局委......
发布时间:2022.03.15
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未满16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 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制度,为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送医治疗等基本救助供养服务。有条件的经卫生计生......
发布时间:2021.12.10
进一步明确政府设立的敬老院、福利院等供养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强化为特困人员服务、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推动农村供养服务机构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充分发挥托底保障作用。要通过将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本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加快......
发布时间:2021.12.10
本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的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城市的总体......
发布时间:2021.10.18
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是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在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兜底保障作用。当前,一些供养服务机构法人地位缺失,运营管理滞后,照护人员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管理工作亟待加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
发布时间: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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