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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食品经营者:为规范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全区食品经营者告知如下:一、国家卫健部门未批准槟榔为食品新原料,......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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