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3秒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省级筹集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22.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
发布时间:2024.12.27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