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第十条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第十一条投诉人为两人以上,基于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投诉同一经营者的,经投诉人同意,市场监......
发布时间:2024.12.12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