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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5%。一个自然年度内,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3)门诊慢特病: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为300元(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分......
发布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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