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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政府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同时,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以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发布时间:2021.07.07
元、8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六)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一次性奖补项目。 奖补对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医疗、康复、社工一线岗位工作,持有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专职养老服务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奖补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1.04.15
造利用。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
发布时间:2020.12.23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员工守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加强养老护理员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
发布时间:2020.12.15
并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和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加强失能失智人员照护、老年人照护、康复护理服务、饮食起居照料、生活家务料理、婴幼儿照护、儿童照护、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五)健全康......
发布时间:2020.10.18
人安置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九)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
发布时间:2020.09.09
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
发布时间:2020.07.07
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 第三条 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
发布时间:2020.04.05
给。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旅居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养老社区、康养小镇等新兴业态,促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二、完善养老设施体系 (六)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实......
发布时间: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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