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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收到举报的,也可以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有困难的,可以将......
发布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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