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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也可以只适用于本领域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条件具备的,可以列出适用主体清单。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适用主体重点包括: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
发布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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