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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助对象: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对象为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根据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再对养殖主体进行补偿。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
发布时间:2025.05.22
代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四、培育标准范围利用市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协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2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按照2500元/人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由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市广校)具体实施,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学员报名。高新区与薛城区共同申报,不下达具......
发布时间:2025.05.22
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的稳固与持续,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重点攻坚行动”。这一行动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脱贫地区过渡期内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并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政策通过强化防止返贫、提升帮扶、优化项目管理等多方面措施......
发布时间:2025.02.25
贴;5.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6.监督渠道。1.关于《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部分)》的通告2.枣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3.关于印发《枣庄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枣农科教字......
发布时间:2024.12.04
1.补助对象: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对象为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根据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再对养殖主体进行补偿。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
发布时间:2024.06.21
代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四、培育标准范围利用市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协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2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按照2500元/人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由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市广校)具体实施,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学员报名。高新区与薛城区共同申报,不下达具......
发布时间:2024.06.21
目、张范街道南于村道路修建项目等3个项目准予实施,现予以公告。监督电话:0632-8691168 0632-8667129(市农业农村局) 12317 12345电子邮箱:gxqfpbgs@163.com附件:2024年度批......
发布时间:2024.04.17
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公示单位: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632-8691168 0632-8667129(市农业农村局) 12317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枣庄市薛城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总部大厦215室 ......
发布时间:2024.04.15
1日—2024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反映。监督电话:0632-8691168 0632-8667129(市农业农村局) 12317电子邮箱:gxqfpbgs@163.com附件:枣庄高新区拟纳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3.11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标准高,因高新区是功能区不是行政区,省厅无法授权账号密码,不具备独立开展此项工作的条件,通过与市农业农村局和薛城区多次对接,为保证数据一致性,高新区借鉴薛城区工作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外业采样、样品制备与内业化验等工作。二是畜牧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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