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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土地使用权利主体已灭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拟无偿收回位于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蒋庄村东侧、枣曹路南侧原金河煤矿二号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收回土地面积35.2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征地批文......
发布时间:2023.08.09
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
发布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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