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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4〕26号)文件精神第17条“帮扶对象因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当年医疗费用支出,在充分享受普惠性保障政策后,自付医疗费仍然较大、家庭难以负担的,按规定程序,对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数额再给予专项救助。个人自付费用总额在0.5万元(含)......
发布时间: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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