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5秒
专业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加验收工作组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1、设计单位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或设计变更情况的书面确认意见;2、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3、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4、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24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