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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第三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就业援助工作纳入促进就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协调解决就业援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援助......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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