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条 用时0.013秒
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质回收个体户;过期试剂、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及其包装物、废活性炭、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废碱液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
发布时间:2023.08.18
准备工作,充分反映我区发展成就。一是凝心聚力抓好四上企业新增纳统;二是配齐配强五经普人员队伍;三是全面扎实摸清摸透规下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生产经营状况;四是及时充分向上级领导汇报高新区经济发展成果,争取理解支持,做好舆论铺垫。 6、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为“锂光医智大”产业赋能。......
发布时间:2022.03.08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