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7秒
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申请主体 遗产管理人按遗嘱执行人担任、继承人推选担任、继承人共同担任、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以及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的方式进行确定。继承开始后,遗产管......
发布时间:2022.12.15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