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5秒
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预案》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本《预案》是我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专项预案,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事故级别较高时。在枣庄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IV级)及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2、情况复杂超出基层能力时。事故超出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
发布时间:2018.08.20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