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单,做好已有电子数据的采集、汇聚和报送工作,力争实现监管事项、已认领监管实施清单与监管行为数据一一对应,全面提高监管行为事项覆盖率。开展纸质数据和历史数据的电子化汇聚,完成各级监管部门数据归集工作。11.推进监管投诉举报工作。及时接收处理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分送的监管投诉举报信息。......
发布时间:2020.08.07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