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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报告,并适时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第四十四条农村公共供水水源被破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由......
发布时间:2025.05.21
管部门报告,并适时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第四十条农村公共供水水源被破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由水行......
发布时间:2025.05.21
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或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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