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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予以警告并处以一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城乡规划、建设和价格管理等有关法......
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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