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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注册及审核工作,影响枣庄市平台数据向省平台的迁移工作并导致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不能正常申报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行负责。 3、联系方式: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91030。 省平台运维:17660382860,19163226277,400-8370-811。 附件1:省......
发布时间:2022.03.09
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出借人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应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自行判断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撮合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民间借贷,出借人需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出借前需......
发布时间: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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