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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1)退役军人在枣庄市自主创办初创小微企业(注册登记3年内);(2)退役军人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符合个人贷款第(1)(2)条,且实际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3)企业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无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4)无金融机......
发布时间:2024.06.24
(1)退役军人在山东省自主创办初创小微企业(注册登记3年内); (2)退役军人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符合个人贷款第(1)(2)条,且实际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企业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行为; (4)无其......
发布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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