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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圆整(¥:100.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陆佰圆整(¥:5600.0......
发布时间:2022.09.15
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圆整(¥:100.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陆佰圆整(¥: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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