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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50元/日,参考鉴定意见、《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及医院诊断证明酌定护理期酌定为45日,据此计算护理费为6750元;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参考原告伤情及伤残等级等因素,酌定为8000元。以上损失由被告郭某予以赔偿。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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