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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一)损坏、覆盖城市供水设施及其标志;(二)擅自动用城市供水设施(除抢险救灾外);(三)用供水设施代替避雷地线;(四)将城市供水管道直接插入或经过便池或污水池,未加有效防护措施;(五)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六)其他危......
发布时间: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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