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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即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公司,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将逐步调整为不超过五年,对于过去有的公司认缴期限为数十年,甚至为长期的,公司登记机关将要求其及时调整。十一、新增股权、债权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形式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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