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95条 用时0.016秒
群众关心的古树养护技巧、法律保护范围等问题,现场开设咨询专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疑问 20 余次,并结合条例核心条款,深入浅出解读古树保护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树立 “依法护绿” 意识,现场参与氛围浓厚。 此次科普宣传周活动,不仅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认知深度与参......
发布时间:2025.10.28
会上,张义生大队长分析了当前全区面临的严峻消防安全形势,强调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通报了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情况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出了各单位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就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提出要求。最后,大队宣传人员利用多媒体课件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对参会人员进行系统培......
发布时间:2025.09.20
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负责市场准入、投资工程、综合审批等领域的审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六)法制科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业务;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
发布时间:2025.06.30
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审批通过或者颁发有关许可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发布时间:2025.06.25
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薛城区农业农村部门(代办高新区业务)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
发布时间:2025.05.22
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三章 供热用热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
发布时间:2025.05.21
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本级或者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违法或者失职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
发布时间:2025.05.21
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不符合供......
发布时间:2025.05.21
源被破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不......
发布时间:2025.05.21
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年 月 ......
发布时间:2025.05.20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