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5秒
派出所民警组织其与刘某及刘某家长等人进行两次调解,但调解无果,李某遂将刘某、刘某监护人、萌宠公司及万达商管公司诉至法院。被告刘某的监护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22368.31元;被告萌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22368.30元;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法律分......
发布时间:2023.11.06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