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8秒
务主管部门申报要求,且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科研、财务、法务管理等制度健全;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重大未决诉讼及到期未清偿债务,未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其他需要符合的条件。 被投资企业(项目)应当编制股权投资项目申请书,随......
发布时间:2021.04.18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