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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需求,有助于境外投资者持续分享中国企业成长的红利。公告明确,境外投资者在投资满5年(60个月)后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向利润分配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再投资税收抵免结转余额可抵减其......
发布时间:2025.07.06
审定。 1、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获得的年度分红、股息、股利以及退出时扣除税款及相关费用后收回的资金等,按照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2、股权投资项目发生逾期未收回投资资金或收益,且被投资企业破产终结无可分配财产、依据股权投资协议等无其他付款义务主体的,区财金集团报区财政金融局、业务......
发布时间:202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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