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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于2024年10月8日正式启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并根据区各内设机构行政执法职责按部门序列进行编号。现予以公布:一、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用章名称: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1)用章领域:政务公开、审计等相关执法领域......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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