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4条 用时0.016秒
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收到举报的,也可以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有困难的,可以将......
发布时间:2024.12.12
案———除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食品外3700001031064其他权力行政审批局省级权限87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3700001031068其他权力行政审批局省级权限88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
发布时间:2020.11.01
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行业分布逐户登记造册,实施整改责任管理。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自律。通过日常检查加强对户外广告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努力做到政策先行,管理在后,增强广告发布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 三是注重指导,严格监管。以房......
发布时间:2016.07.15
发布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01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