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6秒
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地震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工作。⑤依法查处在已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注水等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违法行为。⑥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六)区经济发展局1、发展改革领域(向上衔接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1.06.26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