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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调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文水资源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
发布时间: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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