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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5 年 3 月 26 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特此公告。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3.24
月 17 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5 年1月17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特此公告。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1.09
2023年12月18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8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按时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
发布时间:2023.12.13
2023年12月18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8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按时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
发布时间:2023.12.13
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
发布时间:202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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