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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4.09.20
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3.04.13
25日 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高新区行政审批工作,合理界定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无缝衔接,优化审批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省、市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
发布时间:2021.06.25
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发布时间: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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