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主任是本村三秋生产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三秋生产秸秆禁烧负直接责任,管区书记、点长对本管区三秋生产秸秆禁烧负直接领导责任,街道包管区领导,包村科级干部对所包管区、村三秋生产秸秆禁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街道三秋生产秸秆禁烧督导检查组对街道三秋生产秸秆禁烧工作负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9.10.14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