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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将“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
发布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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