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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使本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二十四、新增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的义务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禁止违反法......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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