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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新区人大工作室投诉电话:0632-8878608、0632-8691368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
发布时间:2025.11.20
1699号枣庄高新区管委会206室邮箱投诉:sdzzgxq@126.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5.11.20
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国土住建局投诉电话:0632-8061317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0632-8693058办公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0......
发布时间:2025.11.19
五、监督途径(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12389......
发布时间:2025.11.19
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件人: 省行政复议办公室(三处)联系方式:51781784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2)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中路71号邮政编码:277800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632—4429908本指南适时更新......
发布时间:2025.09.24
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件人: 省行政复议办公室(三处)联系方式:51781784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2)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中路71号邮政编码:277800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632—4429908本指南适时更新......
发布时间:2025.09.24
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第六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
发布时间:2025.08.08
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规范处置各渠道诉求的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政治素养。二是组织召开汽车消费维权多元化调解座谈会,邀请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枣庄市消费者协会和2个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相关同志参加。健全汽车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持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不......
发布时间:2025.07.11
路616号财政大厦4层邮箱投诉:zzswjbgs@zz.shandong.cn(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5.06.26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邮政编码:250011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1-82621687(2)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泰山中路71号邮政编码:277800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632—44299082.公民、法人或其......
发布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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