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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许可。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1.1—苯基—2—丙酮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胡椒醛4.黄樟素5.黄樟油6.异黄樟素7.N—乙酰邻氨基苯酸8.邻氨基苯甲酸9.麦角酸*10.麦角胺*11.麦角新碱*12.麻黄素、伪麻黄......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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