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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受理的用热申请、方案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 3 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方案时,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3.同意居民用户用热后,在非供热期限内,三日内办理完成用热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热期间恢复供热须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4.对用户供热工程的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以有关的法律......
发布时间:2025.05.21
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并在采暖供热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企业查询、投诉,供热企业应当在三日内予以答复。 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服务,用户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九条 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
发布时间:2025.05.21
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并在采暖供热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企业查询、投诉,供热企业应当在三日内予以答复。 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服务,用户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九条 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
发布时间:2025.05.21
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
发布时间:202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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