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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高社监询字[2024]第016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枣高社监询字[2024]第016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于本......
发布时间:2024.08.20
评价”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二十九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的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有关核查要求,经调查核实并报请......
发布时间:2022.06.01
评价”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二十九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的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有关核查要求,经调查核实并报请......
发布时间:2022.03.09
评价”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二十九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的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有关核查要求,经调查核实并报请......
发布时间:2021.12.17
体等级要求按照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价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枣住建房字〔2014〕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于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报送区国土住建局(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设备、......
发布时间:2021.08.19
的城镇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养老服务设施权属归政府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移交方式,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全部无偿移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用于开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1.04.15
上年度资金使用绩效,于每年年初预拨补助资 金。 受理审批项目。各级民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职责,分类受理有关补助申请(含县级初审结果申报),于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同步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对民政部门已经掌握的和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的相关证......
发布时间:2021.03.14
的城镇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养老服务设施权属归政府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移交方式,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全部无偿移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用于开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 第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
发布时间:2020.04.05
的城镇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养老服务设施权属归政府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移交方式,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全部无偿移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用于开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 第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
发布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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